對我來說,自從Walkman開始流行後,我們與歌曲的關係便產生了變化。我們不用再留在家專心播唱片專心聽電台;歌曲變了隨身聽,走路聽,通電話聽,打機聽,隨時聽,也可隨時不聽。我的意思是,沒錯藉i-pod我多了很多聽歌的時間,但卻好像總不能再專心地聽。也說不清,或許這種模式才是導致我們不再重視流行曲質素的主因。
為了試圖減輕我蔑視音樂的罪行,最近我多買了唱片。我也要求自己盡量留在家專心聽唱片,及盡量不飛歌。
但好像很奢侈。
有個比較折衷的方案:每天從公司走路回家。從公司到美孚需時約40分鐘,且路段不繁忙,剛可完成一張長約四十分鐘的唱片。嗯,秋天是個步行的好季節。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