偏見先生自編自導的生日派對本在上星期六舉行,他本人卻於當晚忽然主動取消行動,還問我們要不改去與他的愛人一起去看戲。到底是一部可擇日再看的電影重要,還是一眾好友為他搞的生日派對更有意思? 明眼的人如我和Y小姐不用分析前文後理都知道事件的背後的真相,只因類似的問題已發生不下數次。偏見先生亦為此類問題不時感到懊惱。
反正沒有他,好友聚會仍然可以繼續。氣他倒不算,但實在看不過眼。所以我決定了從當日起杯葛他一個月,同時他的生日禮物亦被沒收,直至另行通告為止。
看不過眼的又豈止我一人。
我不能說能理解她的動機,但或許可明白她的心情。我亦曾戀愛, 領略過因愛人外出嬉戲自已被棄置在家中的煎熬。由不安全感而引發出的嫉妒的確可以很有破壞性,強度足可破壞自已的人性、理性及愛。將愛扭曲成的嫉妒真理直氣壯,當局者又怎會懂得自省? 更甚者如有另一半好言勸告,下意識亦只會立刻進行反擊,反問"你有否理解我的感受?"
我未必有資格定義什麼才是愛,但我知道溺愛一定不是。過度保護只會令對方每愈看不見自己。但願偏見先生懂得放下以保護女朋友為使命的男性包袱,讓她好好的面對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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